5.200km/h以下(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除外)和200km/h客货共线铁路、各速度等级铁路共用线路标志的
设计和安装要求如下:
5.1当线路经过少数民族地区时,标志宜同时采用汉文和当地少数民族文字标识。桥梁标志迎车方向以汉文书写,背面用少数民族文字写;隧道标志上面的标牌用汉文书写,下面的标牌用少数民族文字书写;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标桩、铁路线路安全呆护标志及警示标志应沿线路并排设立两种文字的标识,汉文标识在前,少数民族文字标识在后。用少数民族文字制作的标志与用汉文制作的标志同尺寸且采用相同的材料制作。
5.2除特殊说明外,线路标志按计算公里方向设在线路的左侧。双线区段需另设标志时,应设在列车运行方向左侧。多线并行地段按满足行车要求合理设置。
5.3标志中的文字(数字)采用黑体。
5.4除特殊说明外,线路标志均采用钢筋混凝土制作,且标志均为白底黑色图案(文字、数字)。5.5若标志需要设置混凝土基础时,混凝土基础的强度等级不小于C25。
5.6标志采用反光油漆制作时,标注字样应为深5m以上的阴文并涂以反光油漆。
设计说明
1.本图根据铁总建设函[2014]176号(关于印发2014年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编制。
2.本图依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 高速铁路部分,2014年版)进行设计。
3.本图集适用于铁路线路标志的设计和安装。其中通线(2016)8424-5~2适用于200km/h及以下客货共线铁路:通线(2016)8024-53~69适用于200km/h客运专线和200kmn/h以上(2含0kn/h以下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通线2016)8024-25~52适用于各速度等级的铁路。设计单位应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和本图适用范围,合理选用。
4.本标志的设置应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14版) 的规定。多线运行地段标志应结合具体情况按满足行车要求设置。
2003年,铁道部参照欧洲列车运行控制系统(ETCS)相关技术, 根据中国高速铁路建设需求制定了《中国列车运行控制系统(CTCS)技术规范总则(暂行) 》[8]
, 划分了5个不同的等级以满足不同线路运输需求。其中CTCS-2和CTCS-3级列控系统现已经广泛服务于既有线提速和新建时速250km/h、 350km/h的高速铁路[9],保障列车行车安全的同时提高了行车密度。
CTCS 列控系统的开发及运用代表着我国铁路信号技术的先进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我国高速铁路的发展免受个别国外公司的制约。但我国高速铁路发展时间不长,掌握的技术及获得的专利呈现爆炸式增长的同时,伴随着各类技术标准、设备体系结构级管理体制不规范且更新慢的问题。这些标准、设备、安装工程、管理与养护上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恰恰埋下了安全的隐患,而这些问题让中国高铁在2011年“7•23”甬温线特大事故中受到了惨痛的教训。